這幾天正在了解日本ISP在今年4月時開始採取對於P2P使用者侵害著作權的新制度。這是由日本4個ISP協會共同通過的機制,同意對於權利人團體透過特殊的方式(新聞中看不出來是什麼方式,但我個人覺得應該是直接假裝自己是P2P軟體的使用者,以取得其他使用者的IP及其所下載的著作,例如:某一電影的片商,自己派員使用日本最流行的Winny,找到盜版的電影的資訊,進行P2P的下載及分享,進而分析所連結下載及要求連結分享的小P的個人電腦,取得這些個人電腦的IP位址資訊),探知P2P使用者利用P2P下載、分享侵權的訊息後,權利人團體可以先通知該使用者的ISP業者,ISP業者於收到後會先轉知該侵權的使用者,若是權利人團體後續發現該侵權的使用者,仍然持續在進行侵權的行為時,可以再發通知予ISP業者,ISP業者會對於該P2P的使用者的網路連線服務予以「斷線」。
老實說,這真的是一個蠻有震撼性,而且有效的方式,因為斷線真的是一件蠻恐怖的事,如果在台灣要這樣做的話,恐怕有超過50%的家庭ADSL或光纖這類寬頻用戶,都會被斷線吧!所幸,這樣的方式目前並不是透過立法來處理,而像是業者間與權利人團體間的協商的結果,但我個人認為這恐怕並不是因為ISP業者害怕P2P使用者所從事的著作權侵害行為,會使ISP業者陷於訴訟中,而是ISP業者大概被這幾年P2P技術廣泛被利用以來,所造成頻寬的負荷及成本增加嚇到了,不得不採取一些措施來遏止頻寬無止盡地增加。
先寫到這邊,因為,還有不少資料要消化,如果有進一步的訊息,會再跟大家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