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約好了九點半上工的清潔打包三位人員,十一點才到,我們十二點半買便當給他們吃,一點多才又上工,清到五點半就閃人,外加上其工作效率很差,全都由我們自己打包,他們搬搬東西,才搬幾回合的而已,工作小時僅有六小時,三個人可是要價5600元/日,原本要做足八小時,才可以領到的工資,差了二小時的工作時數,等於少做了1/4的總小時數,打電話尋問其他有經驗的老闆,他說直接扣工錢,換句話說,只須付他們4200元,我家戶長正在考慮中呢?
Ps.明天還要繼續末完的工作,真是無言了。
凡事靠自己最保險啦而且一分工錢一分差事,真是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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