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馬總統及台北縣周縣長錫偉先生
為全台灣家有身障的家庭發出怒吼
我都很懷疑我們全家投票給的馬總統及周縣長是來懲罰我們小老百姓的嗎?
每次做禮拜去停的板橋民權立體停車場,看到的公告,【公有停車場,只限身心障礙本人才有三小時的免費停車權利】。每次看每次生氣,終於寫這封信給親愛的總統及縣長大人一吐心中的怨氣。對於肢體上的身心障礙人士不公平,肢障者本人已經不良於行可以開車嗎?台北市只要是證件齊全身心障礙本人在車上,就可以免費停車四小時,但台北縣確下令不准搭載身心障礙人士的車子有這種優惠。周縣長,你是我們選出來的父母官,居然這樣對待我們,叫我們情何以堪,連這種小小的福利也要剝奪嗎?又在板橋市的身心障礙人士的停車位都被普通小客車霸佔,也不見有官單位開單趨趕,有設告示牌等於沒設一樣。在民生橋下加油站那的二個身心障礙停車位,每天上班經過都看到同車號的二部車子停在上面,跟本都沒有移動過,對於真正須要的人確無法停車。致電到警察局,我們警察大人卻說,只要他出示證件,他們就無權管,那二個身心障礙的車位就淪為那兩部車子的私人停車位,對真正需要做捷運的障礙人士確沒有車位可停。又這二個停車位離新埔捷運很遠,對行動不方便的人,非常不實惠。
我們國家的所有福利政策,都針對老人小孩,卻沒有針對身心障礙人士有任何的補助政策。好像會吵的小孩才有糖吃,是要我們這些身心障礙人士及家屬,坐著輪椅去總統府面前抗議嗎?
家中有一個身心障礙人士,如果會行動那還好,萬一是一個行動不方便,又無法自理自己的生活的人,是一個家庭很沉重的負擔。如果自己照顧,就要有一個人犧牲工作;如請外籍看護工,所賺的錢只夠支付看護工的薪水。家中的開支、障礙人士的醫藥費、復健費、交通費等等,都是一筆沉重的負擔。也沒有看到政府針對這些家庭有什麼補助方案。
像我老公中度肢障,卻沒有任何的補助金可以領,因為不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極需要政府的補助,結果卻比一個老農還不如。如要申請殘障補助金,還全家人的收入,連搬出去住的兒子也要納入所得來,所以要領中低收入戶補助,那比登天還難,我每年申請都多出標準幾百元,所以無法申請。但家中有好幾棟的房子的人,因為沒有薪資收入所以可以列為中低收入戶請領補助,對我們這些上班族實在不公平。
對這些無法自理的肢障人士,政府針對醫院的日間照顧有補助,但自付額還是很高,對我們這種中產家庭還是負擔不起,真正受惠的還是那些有錢付擔的人,無錢的人跟本沒有得到任何的實惠,空有好政策,卻無實質的嘉惠。如果政府可以針對每個家庭補助外勞一半的金額,另一半的金額由我們自己出負擔,對病人都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顧,對家屬也可以減輕一半的經濟壓力。又針對政府向申請外勞的家屬收取每月的2000元的安定基金,也是向我們這些家屬搶錢,最早申請外勞看護所收取的安定基金才600一個月,不知何故一下子調高到一個月2000元。種種的不公平,對我們這些中產家庭人來說要找誰為我們發聲。
以我為例,老公受傷後,我有請一個外佣,因為白天有一份工作,晚上又去兼差,才夠負擔家中的支出。非常不幸的事是大環境不好,報社年年虧本,所以公司裁員,我們單位被合併,我就是被裁的一員。一下子每個月少了將近三萬元收入,所以只好辭了外佣,照顧老公的事自己一肩挑起,因為孩子一個住校讀大學,一個讀高中。為了工作我只好每天將先生帶在身邊,他在車上休息,有空時我會下去看一看他須要什麼,以及帶他練習走路。一愰十年,這十年來,只有二年我有資格申請到四千元的殘障補助。還好我老板讓我帶著老公跟著我上班,我才能走過這十年的歲月。萬一有一天老板不准我帶老公上班,我只有二種選擇,一是讓老公自己一人在家裡,一是我辭去工作。辭去工作,家中生活頓陷入困境,如果讓老公一人在家我一定放心不下。在報社解雇前,我有幾次試著讓老公一人在家,有一次我回家,看到他躺在地上,問他怎麼了,他說他跌倒了,這時我的自責及不捨,一邊流淚一邊想辦法扶他起來,對於一邊癱瘓的人,要扶起他來是要花很大的力氣技巧,我整整花了半小時才將他扶起來;還有一次也是我去上班放他一人在家,回家看他坐在廁所的馬桶上,他說他便便了,他不會處理所以坐在上面等我回來。從此以後我再也沒有放他一人在家裡過。
請問有誰會為我們這一群弱勢的家庭發聲及爭取福利啊!!看到政府的福利政策一樣一樣的出來,卻獨獨的漏了我們這群弱勢族群。馬總統請問你有看到我們嗎?你了解我們的痛苦嗎?你有照顧到我們嗎?